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最后编辑时间:2024-05-13 21:27:3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一、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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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你可以在三天后离开,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不违反。因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期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天口头通知辞职就可以了,如果不是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辞职,因为单位没有与你签合同,属于严重违法,实际上你可以随时离职的。单位必须按照你的具体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况且需要支付你20多天的双倍工资,如果不是试用期,还有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还需要补交保险。

  1999年2月24日原告陆某于由被告怀远某公司的前身怀远县某事业局聘用在常坟供电所从事农电工作,当时采取文件形式聘用,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十年来被告一直没有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未与雇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原告的诉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7月15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原告某发展公司支付被告张某双倍工资。

  许多用人单位雇用临时工时都不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将面临着承担所有费用的风险,非常被动,职工的维权之路也因此十分艰难。

  王某于2006年9月应聘到山东省日照市某技校任代课老师,双方口头约定,每学期工作18周,每周14节课,每节课25元,其他福利待遇与其他在编老师待遇相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学校亦未给王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013年6月,康利公司以姜先生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既未说明原因,又未上班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登报告知。

  2013年6月,康利公司以姜先生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既未说明原因,又未上班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登报告知。

  2008年年底,小姜离职时听说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发放双倍工资,便向公司提出了,但公司却不予理睬,还说小姜不是他们的员工。为此小姜去申请劳动仲裁。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一些应对方法,如、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等等。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

  公司认为,吴先生求职时自称在校生,因此单位才没有与之签订,后来公司发现吴先生不是在校生,而且任职履历也不属实,因此辞退他。所以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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