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男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车上路被查

最后编辑时间:2024-08-11 13:21:5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8月6日,记者从江门新会公安分局获悉,近日,新会公安交警在工作中查获一名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仍继续驾车上路,新会公安交警对该驾驶人处行政拘留并罚款的严重处罚。

  近日,新会交警在工作中发现了一辆号牌为粤J58***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车上路的情况。随后,新会交警在会城冈州大道路段成功截获嫌疑车辆及驾驶人。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车驾驶人尹某于2020年12月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然而,他在明知驾驶证已吊销的情况下仍违法驾驶车辆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尹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新会公安交警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严重处罚。

  据了解,有以下违法行为驾驶人会导致“失驾”。酒驾、醉驾致驾驶证被暂扣、吊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人;驾驶证未换证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须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在考试合格取回驾驶证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新会公安提醒:“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视为无证驾驶拒绝理赔,切记不要心存侥幸,请安全守法出行。“失驾”莫再驾,再驾必严惩!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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